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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有关事项说明

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有关事项说明

一、选择中央财经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并支付报名费后,必须于2006年11月10日—11日、11月13日—1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我校行政楼305室确认网报信息并现场摄像,届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号和《网上报名信息校对表》。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现场摄像的考生,报名无效。
选择中央财经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于2006年12月26日(早9:00起)至2007年1月18日(下午16:00之前)一律到研究生部主页gs.cufe.edu.cn或我校主页www.cufe.edu.cn中下载打印准考证,研招办不负责打印考生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输入本人报名号和身份证号,打印的准考证为该考点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考试时的凭证之一,请妥善保管。
二、选择京外报考点报考我校的考生应按照该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交费、摄像等事宜。
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研招办于2006年12月上旬之前以挂号信方式寄出。准考证为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考试时的凭证之一,请妥善保管。
三、我校于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其具体要求由MBA教育中心和法学院另行通知)。届时参加复试考生需持学历证书原件、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日期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需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两篇)。
四、考生报名过程中提交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与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与报考单位无关。若因人事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硕士研究生报考期间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研究生部主页中公告,请考生经常登陆网站进行查询,我办不予另行通知。
查询网址:http://gs.cufe.edu.cn“招生公告”中的“硕士研究生”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初试成绩查询时间:约为2007年3月12日后;
我校网址:http://www.cufe.edu.cn
研招办电话:010-62288344,传真:010-62288895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81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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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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