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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随想(十) -------------------------------------------------------------------------------- 一 中国应当从前苏联特别是斯大林的所作所为中吸取教训。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数斯大林的个人专断、践踏法制之“肃反”影响最为恶劣。邓小平说:“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 据《苏联国事风云录》(经济日报出版社)、《斯大林肃反秘史》(江苏人民出版社)、《斯大林的肃反》(世界知识出版社)、《世界知识》杂志、《青年参考》杂志、《周末》杂志等报道:列宁逝世前病重的几个月里,作为总书记(相当于书记处书记)、排名第三、四位的斯大林将中央文件、决议都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下发,其影响力陡增。列宁去世前,曾选定托洛茨基为接班人,托洛茨基当时在党内的威望也是最高,列宁在遗嘱中评价托洛茨基是“最有能力的人”,而评价斯大林则是“太粗暴”,建议撤掉他的总书记职务。而且,由于斯大林对列宁的夫人克鲁普斯卡娅态度粗暴,列宁还宣布与斯大林“绝交”。但斯大林联合季诺维也夫托洛茨基(共产国际主席)、加米涅夫(原俄共主席)发起了对托洛茨基的批判,由加米涅夫建议斯大林留任总书记职务,不宣读列宁的遗嘱。列宁去世,斯大林也故意很晚才通知在外地的托洛茨基,使得他赶不回来参加葬礼,从而在葬礼上突显了斯大林。此后,托洛茨基被开除出党,又被驱逐出境,并在墨西哥被暗杀。打倒了托洛茨基后,斯大林又联合布哈林(列宁称赞布哈林是党内“最优秀的理论家”)打倒了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 1934年苏共召开17大,列宁格勒书记基洛夫出现在主席台时掌声雷动,随后选举中央委员也是基洛夫得票最多,而斯大林出现在主席台时几乎没有掌声,一部分中央委员也议论要以基洛夫取代斯大林。但随后基洛夫被暗杀,暗杀现场竟布满了内务部人员。随后斯大林枪毙了102位知情者,又以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暗杀了基洛夫为由,掀起了大肃反运动,共处决和迫害致死1200万人。俄共最早的前两届政治局委员除列宁已去世和斯大林本人之外,全部被处死或自杀。其他被处决的还有元帅5人中的3人,集团军司令5人中的3人,全部的10个2级集团军司令,57个军长中的50个,等等。仅1937、1938年两年共枪决红军官员3.5万人。先后担任各部人民委员(部长)的几乎全部被枪毙。1941年在明斯克附近一次就枪决了10万多人。为平息民愤,斯大林将副手雅哥达、叶若夫先后以“毫无根据镇压苏联人民”的罪名而处决。仅1937年又枪决了3000名执行肃反任务的内务部人员,各州内务部分局的全部领导人被枪决。1937年斯大林、叶若夫又下令将全国所有的父母被枪决的青少年全部枪毙。早在1929年斯大林推行的集体化、国有化运动导致了严重的饥荒,饿死700万人,起初斯大林不承认饥荒,后来承认了,但嫁祸于农业部长、白俄罗斯党中央书记等,说他们故意捣毁了收割机,弄死了3万头马匹,往牛奶中扔玻璃渣和钉子,“以割破我国人民的喉管和肠胃”。 斯大林奉行大俄罗斯主义,遭到乌克兰政治局委员们的反对,于是,斯大林致电邀请政治局委员们来莫斯科磋商,然后他下令枪毙了所有的乌克兰政治局委员。在1950年前后,斯大林在东欧掀起批判南斯拉夫修正主义、抓“铁托分子”的运动,共处决234.5万人。 斯大林严重地践踏了社会主义法制。按照苏联宪法第125条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街头游行和示威自由。但实际上,宪法如同一张废纸,不能保障基本的人权。 罗隆基说:宪法是人民统治政府之法,普通法是政府统治人民之法。可是在前苏联,人民根本无法统治政府。而政府统治人民也不是依据普通法,而是依据个人意志。 事实证明,无限的权力等于无限的灾难! 有人说,前苏联尽管错杀了不少人,但一度经济发展很快,成为两个超级大国之一;还有,斯大林领导反法西斯战争取得了胜利,因此,斯大林功不可没。此话有一定道理,斯大林的确是有功的。但从现在反省来看,斯大林时期经济发展速度虽快,可他盲目追求工农业生产总值的增长,一枝独秀发展重工业和军事工业,牺牲农民的利益,经济粗放发展,不计成本,效益很低,所以,那时是畸形的高速经济增长。再说,不能够因为经济暂时增长了,就高度评价其施政。如沙皇俄国1890-1914年的发展速度高于斯大林时期;希特勒时,德国失业率大大降低,平均年增长11%,能说他们都比斯大林好吗?至于卫国战争,赫鲁晓夫在“秘密报告”中列举了斯大林的两大责任,一是对德国法西斯的侵略没有作任何军事准备,斯大林一直认为英国是最大敌人,不相信德国马上会侵略苏联,所以,红军在战争初期打得一败涂地,而红军的伤亡多集中在初期。二是斯大林处决了红军大半的指挥员,有作战经验的将领大部分都不存在了,这也是初期失利的主要原因。不批判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就不可能建设好中国的新社会主义。 二 什么是社会主义(或者说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兼顾公平与效率,并侧重于解决公平的社会模式和理想。 实际上,现代人类所有的经济、政治制度都是在寻求解决公平与效率。 计划经济原本是为了解决公平,但事实证明它牺牲了效率;原始的自由市场经济原本是为了解决效率,但实践的结果是它牺牲了公平,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拉大;而现代市场经济因为有宏观调控、社会保障制度等,它较好地解决了公平与效率两者的平衡。 现代西方的多党制也是在解决公平与效率。西方的左派政党(或政党集团)主要是推崇公平的,右派政党(或政党集团)主要是推崇效率的。若左派政党上台,一般是采取增税、扩大就业、加强社会保障等手段来维护社会公正,但这势必抑制了投资积极性、助长了懒汉习气,经济效率势必会下降。这样时间长了,选民不满意了,下次很可能是右派政党上台了。右派政党上台后,一般是采取减税、削减福利开支、刺激投资等手段来提高效率,但时间久了,效率虽提高了,失业率也会上升,贫富差距会迅速扩大,很可能下次选举时左派政党又该卷土重来了。可见,多党制在轮流解决公平与效率。 (新)社会主义也是同时解决公平与效率的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可以理解为“社会主义”代表公平,“市场经济”代表效率。 也可以说,新社会主义就是公平的制度,或者说就是公平、民主的制度。民主也是公平的表现。凡是不公平、不民主的,就不是社会主义的。 未来中国有两面旗帜,一是民主法治,二是公正和平。民主、法治、公正、和平皆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和平还是实现祖国统一、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三 传统中国是人治之国。尽管中国曾经达到了人治的最高境界,但仍然不能算是文明国家。 古代中国人头上压着三座大山:一是经济上的官家垄断,二是政治上的专制主义,三是文化上的蒙昧主义。新中国只有推翻三座大山,才能逐步地全面地实现现代化。 著名汉学家费正清说:中国50年代“物质上的成就是显著的,精神上的成就是可怕的”。人治的太平盛世很容易变成暴虐王国。 国家、政府的浪漫主义是可怕的。当人们拚命着挤进了天堂兴高采烈时,才发现实际上进了地狱。 血的教训是:没有完美无缺的黄金世界,只有逐步完善的开放的民主法治的社会。不能简单地把罪恶归于私有制,并诉诸于有组织的暴力。应当理性、宽容、和平。 四 传统中国是个等级身份制的封闭半封闭社会。北京城的布局即是象征,它庄严宏伟,以紫禁城、天安门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等级森严,街道对称,形成一环、二环、三环、四环纵横各百里的封闭半封闭的布局。还有,传统的四合院民居,“单位”的“小而全”、“小社会”封闭模式,各单位高墙林立的大墙文化,都是社会的缩影。另外,企业、事业单位级别制,分“科级”、“处级”、“厅级”、“副部级”企业或单位,甚至教授也类比于“厅级”、“副厅级”,院士为“副部级”等,此种学术与官本位挂钩,皆是人治之层层命令、等级制的表现。 五 人治、官本位对文化的侵蚀危害是巨大的。中国从文明之初,国家就成为专制主义的机器。人治的不受控的权力与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挂起钩来,由此,中国文化培养出最为发达的权力意识;政治权力在几千年中一直肆无忌惮地在社会生活中支配一切、主宰人民的命运。这种无限的权力培养出中国人的奴才思想、仇恨意识、暴力倾向、虚伪的面目和愚民的观念,封建统治者一面让老百姓跪着生活,以强权违逆民心,一面又欺骗说“民为邦本”,“得民心者得天下”,“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于是,老百姓感恩戴德,称颂“帝德乾坤大,皇恩雨露深”……。 人治、专制权力的建立是基于暴力阴谋、政治斗争而不是程序、规则或法律。统治者靠辅政集团维持统治,选择辅政集团成员的标准是忠诚、中庸(为各方所接受)、平庸(不会功高震主、才大压主)。不过,由于人治的缘故,辅政者往往还是易于成为僭越者。 人治造成了畸形的官场。在没有规则、程序、法制可循的情况下,君臣之间势同虎狼,为了各自的利益,他们进行着血腥的较量、残酷的斗争;同时,各级统治者一朝大权在握,便耀威城市,横行乡里,仗势欺人,横征暴敛,对待老百姓犹如恶鹰之扑鼠雀。 这种无限的权能见得太多了,太诱人了,于是中国人对之如醉如痴,垂涎三尺,十二分地崇拜,以至于一些人人性退化,兽性大发,官性十足------他们或“打进官场”,来个“血火煮江山”,如清人在扬州屠城十日;-------或“爬进官场”,靠谄媚献媚,摇尾乞怜,作恶犬走狗而发迹,如李林甫、严嵩、魏忠贤、和珅、“四人帮”之流;-------或“混进官场”,阳奉阴违,八面玲珑,口口声声“为民作主”、“明镜高悬”、“人民公仆”,实际上只是瞒骗浮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混迹在官场,以保官升官为第一……。这种畸形的官场又形成了畸形的社会,相互倾轧、争斗,阿谀奉承,昏昏噩噩。 人治社会是“大政府,小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小政府,大社会”完全相反。它是“无限政府”,行政机关掌握着无限的、不受制约的权力,官员为“命官”,决定着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官员只对上负责,不对下、对选民负责。它是一个选拔性社会,依靠上司的赏识、伯乐之识马来获得人才,而不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政务官之靠选举、事务官之靠考试而上任。 现代政治文明是,政务官与事务官相分离。政务官由各级选举而产生,总统、省长、市长、县长选出后可任命其“内阁”官员,但不涉及事务官;事务官由考试而产生,不受政务官更迭的影响,遵循不触犯法纪不辞退的原则。这样的政、事分离的制度可制止“政党分赃”(瓜分所有的职位、人员大换班),有利于遏制腐败。在人治的状态,腐败只会愈演愈烈,直到政权倒台。 社会主义必须健全法治,建立法治国家。 六 在过去很大程度上流于人治的情况下,社会上流传着顺口溜:“站在衙门向内看,个个都是贪污犯。抓起来先枪毙后审判,没有一个是冤案”;“只见亏损的国有企业,不见没发财的厂长”;“发了一批投机倒把的,提了一批溜须拍马的,表彰了一批弄虚作假的,学习了一批贪赃枉法的”;“上正中歪下乱来,勤穷懒富官发财”;“杀了一个,冒出一批”……。老百姓的这些语言虽然有偏激之处,但刻画了在法制不健全、治标不治本的情况下,腐败之猖獗。 人治还是浪费的根源。德国人普扬·德威博士说:“中国是最大的贫穷国,也是最大的浪费国”。此话不假。中国搞计划经济时,靠官员的主观想象来配置资源和生产力,结果造成巨大的浪费和低效益,仅大小三线建设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几百亿元;如今搞市场经济,大家又一哄而上,盲目建设,不负责任,“拍脑袋决策”、“首长工程”每年造成30%左右的工程报废;另有70%的重大建设项目、80%的立交桥不合质量标准;国有资产每年流失数千亿元,公款吃喝也在数千亿元。如此的浪费,真叫人心惊! 可见,人治可谓“中国病”的罪魁祸首,也是中国近代以来贫穷落后的万恶之源,现在是该彻底埋葬它、建立法治国家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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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随想(十一) -------------------------------------------------------------------------------- 一 传统中国是血腥之国、暴力之国、残暴之国。老百姓中流行的口头禅是“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现实社会中杀人越货者,手段极其残忍;中国人吃动物也是世界上出了名的,没有动物不敢吃的,无论它是多么的珍稀宝贵;吃法也花样翻新,残忍无比,如吃活猴头。在政治中,血腥味更不消说了,可以说,没有哪个皇帝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即使像李世民这样的“圣主”,也把自己的兄弟们置于死地,也使很多人头落了地。更不要说,秦始皇因为一块石头上刻着“始皇死而天下分”,就杀掉附近村庄的所有人,朱元璋因为寺院墙上写着劝勿杀的诗而“尽诛寺僧”这样的残暴的事了。 中国古代历来多是暴政、暴官、暴民。 暴力不可能带来社会的长治久安,不可能诞生民主法治的健全社会。 二 传统中国是造反之国、“革命”之国。梁启超先生著有“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一文,认为中国革命与西方革命的区别是,我们多是私人的“革命”,野心家的“革命”,夺权的“革命”,内讧的“革命”。我们不像西方的革命以推翻旧政府为止,以唯一的革命军为止,是“单纯革命”,中国是群雄并起,天下鼎沸,不断倾轧的“复杂革命”。如秦末之革命,有刘邦、项羽、陈胜、吴广、武臣、葛婴、周市、田儋、景驹、韩广、吴芮等,西汉末的革命有刘秀、樊崇、徐宣、谢禄、杨音、刁子都、王郎、秦丰、迟昭平、王常、成丹、王匡、王凤、陈牧、李宪、公孙述、隗嚣、窦融、卢芳、彭宠、张步、刘永、董宪等,东汉末的革命有曹操、刘备、孙权、董卓、张燕、李傕、郭汜、袁绍、袁术、吕布、公孙瓒、张鲁、刘璋、韩遂、马腾、陶谦、张绣、刘表、公孙渊等,隋末的革命有李渊、李世民、王薄、孟让、窦建德、张金称、高士达、郝孝德、杨玄感、刘元进、杜伏威、宇文化及、翟让、李密、徐圆朗、王世充、刘武周、薛举、李轨、郭子和、朱粲、林士弘、高开道、刘黑闼等,以后各朝大抵类似,至近代,有太平天国、捻军、回军、苗军、义和团等,所以,中国“革命”如一团乱麻,互相杀得不可开交,动乱期十分漫长,如秦末推倒旧政府只化了3年,可平定动乱化了13年,共16年;西汉末各化8年,18年,26年;东汉末各12年,85年,97年;隋末各9年,11年,20年;唐末各34年,72年,106年;元末各21年,2年,23年;明末各17年,40年,57年;清末从太平天国起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共动乱约100年。 中国恶性循环的造反,长期的动乱,造成了国家的衰弱,人民的涂炭。其弊害无可胜言。到了当代,“文化大革命”的“不断革命论”又甚嚣尘上,其实,它不过是打着不断革命和社会主义的招牌,贩卖封建主义之私货。 三 “文革”既继承了中国历史上暴力造反的传统,又学习了俄国路线斗争、斯大林大清洗的做法;既有中国式宫廷阴谋的色彩,又有法国式大革命之政治煽动家和暴民造反的踪迹;既有中国人借力打力的思想指导,又有经典作家的消灭私有制、消灭敌对阶级的理想,它是中国传统与外国革命的结合。 “文革”中,提倡砸烂公检法,行政领导就可以判处一个人死刑;法就是文件、决议、指示。“四人帮”等极少数人霸占权力,霸占真理,推行“左”的极权主义、红色恐怖,不知迫害和整死了多少人啊! “文革”实际上是一场反现代化、反人类文明的运动。 真正的变革应当是一个渐进的历史的过程,是在无声无息、不知不觉的改革中完成的。轰轰烈烈、炮火连天只会中断现代化的进程。 四 旧中国是专制之国、传统政治之国。传统政治的特点是:国家机器主宰人民,统治者侵犯人民的权利;权力至上,权能主义肆虐;行政权力控制社会,行政命令层层施控,指挥一切;只有唯一的权力中心,镇压一切竞争对手;实行一元思想统治,人民必须信仰统治者规定的意识形态,就像汉武帝独尊儒术那样;没有公民社会,没有民间舆论,只有统治者的声音;凡是与统治者不同的声音皆是思想犯,必须予以肃清;公众对政府所有不满的声音,都被有效地压制了;最高统治者伪装成人间神,其言论是“圣旨”,臣民必须绝对服从,人民必须忠于最高统治者;统治者享有许多特权,腐败成风;政治陷入空想,从人间政治上升为天堂政治、理想政治;信奉以暴力手段解决一切问题、冲突,人们以生命冒险搞政治,随时可能从肉体上被消灭。 与传统政治相对立的是,现代政治文明是公民第一,生活第一,公(公共领域)私(私人领域)分离,多元思想模式,多元多中心稳定结构(不像一元中心是不稳定结构);推崇宽容,不需要人民忠于最高统治者,相反,应当统治者忠于人民,否则会被人民选举下台;政治只是服务于民,不容许镇压反对派。 五 中国的封建制度与西方的分封贵族制不同,乃是恐怖寂寞的奴隶制度。臣民是奴隶,官僚、皇帝是奴隶主。这种制度给中国几千年带来了沉重的枷锁。孔孟之道的教条主义也成为中国人创造力衰竭、社会停滞的根源。 六 稳定不能是目的,只能是社会前进的条件。封建统治者们不明白:万马齐喑式的太平将导致民怨的火山爆发,最后会使专制政权一轰而溃。王朝循环证明了这一点。 只有改革的稳定,没有不改革的稳定。主权在民的国家,人权等于主权;主权不在民、在寡头、在独裁统治者的国家,人权高于少数人的统治。 在封建社会,政权不能和平地依法转移,只能通过确立继承人来完成,因此,常常伴随着激烈的政治斗争,甚至血腥的争夺。社会也常常为此陷入动荡和灾难之中。 封建时代还没有合法的民意代表机构,其施政只能是违逆民意,动用强权,施暴于民,只能是巧取豪夺,搜刮民财,不顾老百姓的死活。所以可以说,君主之国其实都是无法无天之国、一统之国、独尊之国、暴政之国。 中国最大的顽疾是封建主义、专制主义。 民主与专制的区别是,前者是尊重多数人的意见,保护少数人的民主权力;人民是国家的主宰者,是纳税人、出资者,是“老板”,是政府的养活者,是官员的主人;民主是一种修错机制,是一种防范贪污腐败的机制。而后者是,虽然让多数人生存,但一定要杀掉少数人;国家、极少数人主宰着人民的命运。政治无程序、无规则,不可预测;无修错机制,无腐败防范机制,只能不承认错误,只能杀一儆百地反腐败。 在封建社会,改革、变法是与虎谋皮,倡导政治改革尤其危险,像谭嗣同就被杀于北京菜市口。封建统治者是决不会进行任何有损于自己集团利益的改革的。所以,几千年以来,中国的人权、自由的发育不但没有进展,反而多是倒退,而造反、“革命”的思想却惊人的发达。不能不承认,几千年来直到现代以前,中国的进步小得可怜!罗隆基曾抨击旧中国:“人权破产,是中国目前不可掩盖的事实”。旧中国历代历朝无不如此。 中国不需要为民献身、为民请愿、为民作主、为民求福的人,而需要人民自主,人民自创幸福,人民自己行动起来、团结起来,建立制约机制、防范机制,为自己除害。 中国与世界的差距在于公民意识的差距。梁启超说:在中国,“政府没有把‘他’当一回事,人民也没有把他当一回事。……命令的人权力至上,不容有公认规则来束缚他;服从的人,只随时等着命令出来就去照办,也用不着公认规则。”
中国随想(十二) -------------------------------------------------------------------------------- 一 毛泽东说:“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刘少奇说:“民主化与工业化是不可分离的”。邓小平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市场经济减去民主政治等于腐败;没有民主,中国的现代化只是空想。 社会主义应当是公平的社会、民主的社会,是现代文明的社会。 宽容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民主政治的条件,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精神财富。 民主是多数人的统治,同时保护少数人的权力。民主的前提即是对不同意见的少数的宽容,对公民权利的捍卫。民主的基础是承认人权,承认人民的统治地位。民主的根源是人的本性的不完善,所以必须对人加以监督,通过预定的程序作出或修正决定,防范滥用权力。民主的最终要素是教育,通过教育,让人民明白依法保护自己,行使自己的权力。 政府只是防止个人受到侵害的警察,国家的职能只是为社会、为人民服务,不应是统治的工具。 民主政治是责任政治、程序政治,是表达民意、防范动乱的机制,是一种社会安全阀。没有民主监督,没有报章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批评,没有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安排,腐败就会与经济同时高速增长,甚至会发展得更快;人民没有知情权、议政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不能在代表大会、议会、工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等机构发挥作用,只能眼睁睁看着腐败蔓延、决策失误而无能为力,那么,心中积压的不满、怒火最终必然会导致火山爆发式的怒吼。所以,一个具有现代头脑的国家领导人不应满足于万马齐喑式的稳定的假象,必须懂得依靠民主来释放群众的积怨和能量,从而为社会带来长期的繁荣稳定。 民主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民主是万万不能的。反民主的高度集权的专制体制曾经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教训十分沉重,诸如权力争夺、反叛起义、军阀混战、宗室内讧、宦官外戚权臣悍将之乱、继承人接班人之争等等,常常造成经济的大破坏、物质文明成果的毁于一旦、人民的被屠戮和社会的倒退。不仅如此,封建专制主义体制即使在它正常运行时对社会、经济的破坏也是极其严重的,官僚主义、权能主义、愚民主义、特权思想、腐败风气以及为维持封建集权的强大的官僚体系和军队而不得不重赋繁敛、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压迫剥削等等,都会使得社会活力被窒息,社会风气被污染,百姓处于愚昧贫困的状态,整个机制的效率十分低下,社会陷入长期的停滞。 可见,民主不是花瓶,而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政治改革也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经济改革成功的保证。政治改革倘若与经济改革脱节,社会问题的积累、权力运作的非程序性终将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从而可能会在一夜之间丧失经济改革的成果。 而一切改革的最高目的就在于恢复人民对政府官吏的完全控制。 民主政治实际上是市场经济的另一面,是市场在政治中的运用。政治是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民主政治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政治家、官员实际上是政治企业家,政党、集团为垄断的企业,其产品为政纲;政治家需要向选民作演说、广告,他们在政治市场上优胜劣汰。 自由是人类最高的价值。自由不应是手段,不应是口号,而应是我们的目标。我们应从自由中寻求平等,而不是从奴役中寻求社会公正。自由就是追求私人生活的安全,享受文明社会的生活。 中国人民是热爱自由、追求自由的人民。近代以来多少人为了自由而抛头颅,洒热血呀,他们才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时至今日,我们为什么反而不敢大胆地讲“自由”一词呢? 二 民主的孪生姊妹是法治。一切权力都是危险的,约束权力的唯一办法是法治,是设置另一种权力与之抗衡。法治也是科学的规范的管理社会的方法,是我们走出困境、走向明天的最佳选择。为此,我们必须改变“国家将亡,法令兹多”,认为法律是道德的次货代用品的传统;必须改变国人不重法律、害怕争讼、不关心个人权力的观念;必须扭转抨击坏人和时弊的英雄不受法律保护的状况;必须打破满足于虚伪的暂时的社会和谐而不追求永久的社会正义的国民苟安心理;必须大胆改革官僚机构,使之法制化、权力制衡化,以防止社会出现僵化停滞的局面。 一切动乱的根源就在于缺乏民主与法治。 现代人类文明的主要成果就是民主、法治与科学。民主与法治互为前提,没有民主,法治是空谈;没有法治,民主是混乱;同时,民主、法治与科学在精神内涵上也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本身就是以科学的方式管理社会。 民主与法治是可行的。胡适曾说:“民主政治本身就是最好的训练”,宪政是最符合人的本性的,它不是高渺的理想。他批评蒋介石的训政“只是专制,决不能训练人民走上民主的路”。 实际上二千多年前,在古希腊索伦执政时就建立民主制。那时及稍后建立了官员选举制、官员任期制、人民司法制度、民告官制度、陶片放逐制度,设立了公民大会、大陪审团、申诉法庭。古罗马时法治十分发达,分公法与私法,其中,私法是核心,是商品经济法,其逻辑起点是平等,它规定了“人格权”的平等。虽然在中国古代,只有发达的公法------刑法、行政法,没有民法;虽然直到1930年,中国才有了《民法典》,后来又废除了它;虽然直到1986年,中国才又制定了《民法通则》,但是,经过长期的法治改革,我们相信,中国会迈着坚实的步伐坚定地走向法治国家的行列。 法律应是人民保护自己、约束统治者的武器,而不是统治者奴役人民的工具。 宪法的权威关键在于政府是否遵守它、服从它,而不在于人民。 张君劢说:“尊重人民,即保障政府尊严”。 我们要努力建立强有力的民主法治国家。要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混合政治模式。既要有中央的权威,又要实行横向制衡、纵向分权与制约。要积极进行司法改革,防止形成一个缺乏生气、缺乏人民的积极创造,只剩下行政权力和铁腕推动着的社会。中国也不能用人治的办法来推行改革,否则其结果将是放任一些特权阶层在不平等不规则的条件下追求暴利。 我们要建立民主法治、公平均富的“现代中华文明”,必须实行两个转变--------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人治社会转向法治社会;必须以现代文明的法治来规范政府、个人的行为,同时保护人权不受侵害。只有这样,中华民族才能跟上现代人类发展的步伐,融入世界文明的体系。
引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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