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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就读法学、法律专业或获得法学学位之副部级以上领导

曾就读法学、法律专业或获得法学学位之副部级以上领导

习近平:法学博士学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李克强:1978年3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副书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组长。
刘延东(女):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
李源潮:1998年获中央党校法学博士学位。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王沪宁:1978年9月至1981年7月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攻读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第十六届中央委员,第十七届中央书记处书记。
曹建明: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国际法专业学习,1983年7月至1986年7月于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专业攻读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首席大检察官,一级大法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杜青林: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函授学习。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强卫: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于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副总警监。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黄兴国:1998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罗志军: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周强:1978年9月至1982年9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982年9月至1985年8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研究生。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袁纯清: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政治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王巨禄:1964年至1968年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李适时:1981至1984年在外交学院攻读法学(国际公法)硕士学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在十七大上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解振华:1993年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环境法研究所研究生毕业,获武汉大学环境法硕士学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在十七大上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白景富:1965年9月至1970年8月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学习,大学学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副总警监。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吴爱英(女):中央党校政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在读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蔡武:法学博士。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对外宣传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曹康泰:1982年至1984年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干部专修科经济法专业学习。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在十七大上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张耕: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会长,一级大检察官。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王秦丰: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二局局长。
石泰峰: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牟新生:1968年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关总监,副总警监。
姜兴长:1968年11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李连宁:1982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助理,中国法学会理事。
何晔晖(女):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助理。
信春鹰(女):1975年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学习。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沈春耀: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国际法专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助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汪永清: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87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张茅: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健强(白族):2001年清华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仕民:198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郝赤勇:吉林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治部主任。
赵大程: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军: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甘藏春:1978年3月至1982年2月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82年2月至1984年9月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政策法规司司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
徐祖远: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法律专业在读。交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和民:中央党校法学理论和比较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商务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在十七大上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黄海: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主任。
王国强:2000年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卫生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西庆:1981年北京外贸学院国际贸易系国际经济法研究生专业毕业,获经济学、法学硕士学位。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熙: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卫生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在十七大上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宋明昌:吉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
周建: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研究生,法学硕士学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岸青:1963年9月至1968年9月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大学学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钱小芊:1979年于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法学学士学位。中央对外宣传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张晓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儒沛(回族):大学学历,1999年6月重庆市高教自考应用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林文肯:1969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8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副会长。
宋大涵:法律专业大专毕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张穹:1982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二级大检察官。
袁曙宏: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82年至1984年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读硕士;1990年至1993年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攻读宪法行政法博士学位。国家行政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桂敏杰: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
夏勇:1978年9月至1982年8月于西南政法学院学习,后获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北京大学法理学博士学位。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高俊良:1969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全国政协常委、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
万鄂湘:1981年考取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在职研究生,1986年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198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二级大法官。
黄松有: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江必新:1978年9月至1982年9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82年9月至1985年1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中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苏泽林:西南政法学院83级法律专业毕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熊选国:西南政法学院本科毕业,1991年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博士毕业,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二级大法官。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玉成:1963年至1968年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二级大法官。
奚晓明:198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刘家琛: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王秀红(女):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二级大法官。
景汉朝: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学士学位,1996年获北京大学硕士学位,后获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邱学强:1988年8月至1991年7月于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中央纪委常委。
胡克惠(女):1964至1968年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会长,二级大检察官。
孙谦:1983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2000年6月获吉林大学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二级大检察官。
朱孝清: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姜建初:兰州大学法律系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中央常委,二级大检察官。
王振川: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张常韧: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戴玉忠: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检察官。
肖钢:先后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项俊波:199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万季飞: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会长,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委员。
张鸣起:1978年至1982年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98年至2001年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副会长。
巴桑(女,藏族):中央民族学院干训部法律班毕业,中专学历。全国妇联副主席。
何大欣: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全国台联副会长。
罗锋:1968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副总警监。
刘法合:北京政法学院毕业。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牛平: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副总警监。
孙在雍:北京政法学院毕业。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王景荣: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张凤楼:1965年8月北京政法学院政法系毕业,大学学历。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
李顺桃: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副会长,副总警监。
程天权:1980年至1983年于复旦大学就读研究生,专攻中国法律史,获法学硕士学位。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主任。
秦绍德: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复旦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
朱崇实:1983年至1984年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国家教委经济法师资班”学习,1999年至2000年为美国富布赖特学者,于波士顿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进修。厦门大学校长。
杨泉明: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四川大学党委书记。
吉林: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首都综治委副主任。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陈平:1995年4月至1997年3月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在职学习。北京市政协副主席。
池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5年至1997年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1999年至2002年于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慕平:1994年9月至1997年1月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在职学习,在职研究生学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史莲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天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王治平: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天津市副市长。
刘长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
李少平: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984年9月至1987年8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刑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学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于世平:1980年9月至1984年9月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2000年8月至2001年5月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研修法律。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检察官。
殷一璀(女):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上海市委副书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院长、第一副理事长。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沈德咏:1980年至1983年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二级大法官。在十七大上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周汉民:1982年至1984年2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进修班学习,1985年4月至1985年7月于美国达拉斯“英国法与国际法研究班”学习,1985年7月至1987年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攻读研究生。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教授、博士生导师。
应勇:在职大学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张轩(女):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重庆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二级大法官。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马正其: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于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重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王洪华(女):2003年3月至2005年1月于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郑洪:1990年12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大专自考毕业,1992年9月至1994年12月四川省委二党校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学普(土家族):2000年3月至2003年1月于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重庆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钱锋:1998年9月至2001年1月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余敏(女):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王其江:中央党校研究生部在职研究生班民商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省法学会会长,二级大检察官。
马兰翠(女):2000年3月至2003年1月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高勇:1995年9月至1998年1月于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张德利: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学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金道铭(满族):1995年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学习。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在十七大上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高建民: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山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朱明: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柯汉民: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78年9月至1982年8月于西南政法学院政法系法律专业学习。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赵双连(蒙古族):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于内蒙古大学法律系干部大专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
布小林(女,蒙古族):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1998年9月至2001年6月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云峰(蒙古族):1981年8月至1982年8月于中央民族学院干训部法律专业学习,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于中国政法大学函授法律专业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邢宝玉:2001年5月至2003年5月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二级大检察官。
胡晓华:中央党校政法专业毕业,大学学历。辽宁省副省长。
王振华:辽宁广播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检察官。
肖声: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法官。
李英杰: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李申学: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吉林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副总警监。
张文显:198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二级大法官。
张金锁:研究生学历,经济法专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杜宇新:中央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杨焕宁:1979年9月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学习,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副总警监。
符凤春:2005年至2007年于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班学习,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建盛: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黑龙江省副省长。
南英:1977年至l980年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学习,法学硕士学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姜伟:1978年至1985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刑法学博士学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石忠信(回族):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于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攻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柏苏宁(女):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徐鸣: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江苏省副省长。
史和平:在职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江苏省副省长。
公丕祥:1982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82年2月至7月参加全国高师法学师资培训班并结业;1984年9月至1986年1月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助教班学习。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职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陈敏尔:中央党校法学研究生毕业。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徐宏俊:中央党校法律专业大学毕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海军少将。
齐奇:1979年至1983年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获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蔡奇: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于福建师范大学经济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班学习。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毛光烈: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郑牧民:1995年9至1998年7月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安徽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周溯:1980年3月至8月于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学习,1985年7月至1988年8月参加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学习,1988年9月至1989年7月于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高级法官班学习,同期在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二级大法官。
崔伟:1985年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诉讼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韩云萍(女):1964年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安徽省法官协会名誉会长,二级大法官。
鲍绍坤:1983年3月至1985年1月于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学院法律专修科学习。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福建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省法学会会长。
陈文清: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在十七大上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王美香(女):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福建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马新岚(女):1982年至1985年参加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修科学习。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舒晓琴(女):1997年江西师范大学政法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江西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副总警监。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姚亚平:200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宋晨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
张忠厚:1981年至1984年西南政法学院函授法律专科班学习,1997年至2000年在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阎启俊: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
王军民: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化,法学硕士。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红十字会会长、省计生协会会长。
王敏: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
谈文虎:山东大学党政干部基础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在职研究生文化。山东省委常委、省军区司令员。少将。
高新亭: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83年3月至1983年8月于中共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1985年8月至1988年7于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学习,1994年9月至1996年1月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8年1月获法学硕士学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副总警监。
黄胜: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周玉华:1974年至1977年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2005年至2007年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国家森:2000年3月至2003年1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刘怀廉: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经济学、法学研究生学历。河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满仓: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于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大学学历。河南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王训智:1978年至1982年于郑州大学政治法律系学习。河南省政协副主席。
张立勇: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蔡宁: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10月至2003年1月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在职学习并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郑增茂:1964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政法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名誉主任,二级大法官。
阮成发: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敬大力:1978年3月至1985年1月于吉林大学法律系、研究生院学习,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杨泰波: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课程班法学系经济法专业学习。湖南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谢勇: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
康为民:1979年9月-1983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政法专业学习,大学学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龚佳禾:大学本科学历,法律专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胡泽君:1978-1982年7月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系,1982至1985年10月于西南政法学院就读硕士研究生,先后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学位。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梁国聚:1982年9月至1984年7月于中山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干部专修科学习。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副总警监。
许宗衡:1994年2月至1996年1月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张广宁:2003年3月至2005年1月于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研究生学历。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毕志强: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四川大学研究生班,法学学士,研究生学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国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董治良:1994年9月至1997年1月于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在职研究生学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陈际瓦(女):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法学专业毕业,1995年4月至1997年6月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在职大学学历,副研究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温卡华(壮族):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北海市委书记。
黄道伟:1981年广西民族学院政治系政治专业毕业,法学学士。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陈武(壮族):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
罗殿龙:2000年3月至2003年1月于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罗建平:研究生学历,法学理论专业,法学硕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曾清华(女):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毕业。四川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邓川: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于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班学习,在职研究生学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刘佩智:1996年9月至1999年1月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研究生学历。成都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王富玉(回族):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贵州省委副书记。
禄智明(彝族):1996年9月—1999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研究生学历。贵州省副省长。
孙华璞:1999年9月至2002年12月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法律硕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陈俊平:1982年3月至1985年3月参加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函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孟苏铁:1985年9月至1988年10月于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2000年3月至2003年1月于中央党校导师制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维稳委主任,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云南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副总警监。
李春林:1983年7月至1986年7月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函授学习,1996年9月至1999年8月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部法学专业学习。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白成亮(哈尼族):2000年3月至2003年l月于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云南省政协副主席。
倪慧芳(女):1986年9月至1988年7月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研究生学历。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委、云南省委主委。
许前飞:1982年1月至1984年12月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攻读硕士学位,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于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王田海: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张裔炯: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于中央党校在职法学研究生班学习。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委党校校长。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土登才旺(藏族):1965年8月至1968年8月于中央政法干校学习,大专学历。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罗松多吉(藏族):1981年8月至1982年1月于中央政法干校学习。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秘书长兼机关党组书记。
洛桑久美(藏族):2004年3月至2006年1月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罗布顿珠(藏族):1975年9月至1978年8月于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藏班学习。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自治区综治委副主任,二级大法官。
张培中:大学文化,法律专业。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李锦斌:吉林大学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学位。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安东: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学习,法学博士学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励小捷:1995年9月至1998年1月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甘肃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省社科联主席。
孙效东:2004年3月至2006年1月于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陆武成: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于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甘肃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石军:1992年8月至1994年12月在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甘肃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何挺:西南政法学院刑侦系刑事侦察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甘肃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甘肃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副总警监。
侯生华: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于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修科学习。甘肃省政协副主席。
石晶:1994年9月至1997年6月于兰州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甘肃省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
李鹏新: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常务副主任。
王令浚: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在江西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86年9月至1988年7月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青海省副省长。
刘晓阳: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马秀芬(女,回族):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雁飞:1979年至1983年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83年至1986年获中国政法大学宪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韩勇:1977年3月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大学普通班学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哈萨克族):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于新疆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
胡伟: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
靳诺(女):中国人民大学马列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
肉孜·司马义(维吾尔族):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赵祥娃:西北政法学院政法专业毕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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