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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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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肝歧视维权第一案

  【案情】 2003年6月,青年张先著在安徽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该省公务员考试?在成绩名列第一的情况下,却因携带乙肝病毒被取消了录取资格。2003年11月,张先著以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侵犯其权利为由提起行政诉讼。2004年4月,法院判决芜湖市人事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推荐理由】 这个“乙肝歧视维权第一案”,点燃了我国大约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的希望,社会各界反对就业歧视的呼声越来越高。该案判决后,浙江、四川、福建等省相继修改了有关规定,国家人事部门也进一步统一了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

  孙志刚收容致死案

  【案情】 2003年3月17日晚,孙志刚被误作“三无”人员收容,后被送到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20日上午,孙志刚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2004年3月,广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救治站护工?死刑;李海婴(被收容人员)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钟辽国(被收容人员)无期徒刑。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

  【推荐理由】 孙志刚的生命,最终推动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产生。

  陕西“夫妻看黄碟”案

  【案情】 2002年8月18日深夜,陕西延安张某因和妻子在家看“黄碟”被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出示警官证和搜查证的民警带走,后被以“涉嫌妨碍公务”刑事拘留;12月5日,案件撤销。张某从看守所回家后,出现精神异常。12月31日下午,有关部门和当事人达成协议:宝塔公安分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当事人29137元,有关责任人被处理。

  【推荐理由】 该案的价值在于,提醒全社会开始关注一个曾经被忽略了的问题——公权干涉私权的限度。

  反腐重案

  褚时健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情】 1995年2月,一封举报信,掀开了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褚时健等人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盖子。1998年?云南省高院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褚时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推荐理由】 褚时健因为敢于突破体制壁垒而成就企业的辉煌,但最终也因为体制的壁垒而掉进陷阱。褚时健案促使人们对国有企业的分配问题,以及企业家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的建立、59岁现象进行深刻反思。不久,企业家年薪制政策出台。

  重庆綦江彩虹桥垮塌案

  【案情】 1999年1月4日晚,重庆綦江彩虹桥整体垮塌,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此后,“綦江虹桥垮塌案”涉案的14名责任人分别被判刑。其中,綦江县委原副书记林世元、书记张开科,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推荐理由】 綦江彩虹桥、九江大桥、凤凰沱江大桥,一系列垮塌案将公路建设的巨大漏洞与质量问题血淋淋地摆在了公众的面前。受利益驱动,层层转包、层层盘剥导致的豆腐渣工程,到底如何避免,人们拭目以待。

  胡长清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情】 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胡长清在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政府省长助理、副省长期间,先后90次收受、索取钱物,折合人民币544万余元,并对161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0年3月8日,胡长清被执行死刑。

  【推荐理由】 胡长清是建国后第一位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官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是建国以来被判处死刑的级别最高的官员。“官做到我们这一级,也就没有人管了。”被判处死缓的另一位高官胡建学的话提醒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现行的监督体制?

  龚建平受贿案

  【案情】 2000年、2001年,龚建平在受中国足球协会指派担任全国足球甲级队A组、B组联赛主裁判员职务期间,先后9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2003年1月29日,龚建平因犯企业人员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推荐理由】 龚建平案是中国足坛“黑哨”第一案,该案因犯罪主体身份的特殊性,以及所涉及的新罪名,成为本世纪初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一个著名案例。龚建平案件的审结表明司法介入是打击“假球黑哨”的有力武器,但是期望依靠司法介入彻底铲除“假球黑哨”或许是一厢情愿。

  余振东押送移交归国案

  【案情】 余振东原为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1993年至2001年间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作案后潜逃至美国。2001年10月,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对余振东立案侦查。经中美两国执法机关密切合作,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

  【推荐理由】 这是中美刑事司法合作的一个成功案例。对外逃贪官是一个有力震慑:国外不再是庇护所,外逃也不再是出路。

  民生民权

  杜宝良事件

  【案情】 2005年5月23日,来京务工的安徽青年杜宝良偶然得知,自己于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在每天必经的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头条西口被“电子眼”拍下闯禁行105次,累计被罚款1.05万元。而此前,未被告知有违法行为。同年6月,杜宝良将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告上法庭。7月底,在北京交管部门以内部执法监督的方式予以纠正后,杜宝良撤诉。

  【推荐理由】 “杜宝良事件”促使人们开始质疑执法部门的执法方式和执法取向,“行政告知”以及以此为导火索的规范执法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无锡150名农民状告国土资源部案

  【案情】 2004年2月,江苏省无锡市政府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无锡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征用鸿桥村12公顷的集体土地。胡雪妹等150名鸿桥村村民以征地违法为由,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批复。国土资源部不予受理。2004年底,村民们提起行政诉讼。2005年3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不予受理的决定应予撤销,同时责令被告受理村民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推荐理由】 无锡100多位农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行政不作为将国家部委告上法庭并胜诉,具有标本意义。它说明农民法律意识在增强,他们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敦促政府依法行政,是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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