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发2008年《拟录取博士生》协议书和银行卡、学费交费须知的通知
关于寄发2008年《拟录取博士生》协议书和银行卡、学费交费须知的通知
按照研究生院工作安排,2008年拟录取博士生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和银行卡、学费交费须知,已于2008年6月5日下午,以挂号方式寄出,请注意查收。收到后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在职培养博士生签字后,将协议书(一式三份)尽快返回;同时按照交费须知要求尽快办理交费,以免延误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协议书交回:法学院615
协议书寄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615办公室收 邮编100872
附:寄发协议书人员名单
法学院办公室
200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