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基本原则
四)专业知识复试:专业知识复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相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70分;
(五)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口语和听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口语交流能力以及连续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外语复试采取面试方式,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30分。
外语复试分三个部分:1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2考生听一段听力材料后,简要叙述听力材料内容,并回答测试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3双方就听力材料内容进行交谈。
(三)录取原则:
1.录取成绩:按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的合计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知识复试成绩和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之和。
2.对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上为及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参加复试者。